根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、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》(卫医发[2008]35号),我局拟对清远清城华晨十五口腔门诊部的执业登记申请予以公示:
名 称:清远清城华晨十五口腔门诊部
类 别:口腔门诊部
执业地址:清远市清城区凤翔中路222号维港星悦花园2号楼首层7-12号铺
诊疗科目:口腔科
牙 椅:7张
设置申请单位:清远市华晨十五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
主要负责人:张亚云
特此公示
公示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—信息公开栏目—清城区卫生健康局页面发布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,与清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联系。联系电话:0763-3930012
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
2021年9月23日